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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梗阻”曝光台公开曝光案例(第3期)
为坚决纠治“中梗阻”顽疾,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干部持续转变作风,现将损害群众利益的3起“中梗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七里河区魏岭乡沈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崇贵虚假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2024年1月24日,魏岭乡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沈家岭某户住房困难相关问题的转办件后,要求沈家岭村入户实地核查并予以答复。汪崇贵在未组织入户核查的情况下,答复已落实该户住房改造提升政策,目前已告知做好开工准备。实际上该户并未接到开工准备的通知。汪崇贵未深入了解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汪崇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干部白志强,定远镇原副镇长王建辉,定远镇陈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钱国功等3人在山区安全人饮工程中失职失责。定远镇陈家沟村山区安全人饮工程自2022年5月建成后,长期无法供水。2023年9月,经调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村级管网明铺、防冻防漏措施不足、管道破损等问题。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行业监管责任人白志强、属地监管责任人王建辉、直接责任人钱国功失职失责,在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不上心不主动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白志强、王建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4年5月,钱国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西固区人社局工伤认定股干部张子祯在受理群众仲裁申请中躺平疲沓、贻误工作。2022年12月27日,承担西固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张子祯,收到群众邮寄的仲裁申请,在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在5日内予以受理。直至2023年3月2日,张子祯才制作落款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的《受理通知书》,随后邮寄至申请人。张子祯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躺平疲沓,未按期受理,致使仲裁部门未能在规定时限45日内作出裁决,损害党群、干群关系。2024年3月,张子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