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近日,兰州市安宁区纪委监委举办纪检监察联络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监督队伍履职能力,区纪委监委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基层党建、农村集体“三资”、惠民政策落实等内容设置课程,让全区纪检监察联络员、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业务知识、明晰监督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更好履职尽责。
“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能够及时解决干部在基层监督工作中‘不会干’的问题,而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则能够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工作开展‘不畅’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加强村级纪检监察力量、镇(街道)监督力量、派驻机构监督力量3方面统筹发力,区纪委监委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找准基层监督治理工作着力点,让基层监督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基层监督点多、线长、面广,监督力量薄弱。对此,区纪委监委强化协作联动,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8个纪检监察室+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0个镇(街道)纪(工)委”的片区协作机制,按照“镇(街道)纪(工)委1名书记+2名纪检专干+2名监察专干”的模式,配齐配强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干部,形成“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的联动机制。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随其后,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联络员联系机制,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力量分散等问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进一步织密筑牢基层监督网。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运用片区协作开展协作监督检查150次,督促整改问题186个,协作办案58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通过建立《安宁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考核办法(试行)》《安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报告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倒逼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不断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提醒、问责问效,持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和治理能力。(供稿 白玉 编辑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