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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难两乱”专项整治进行时
今年以来,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兰州市开展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和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协同各方力量,联动市发改、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明确专人,组成监督专班,积极督促相关主体单位深入开展整治工作,部分“难”“乱”问题得到缓解。市纪委监委督促公安部门结合“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督促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清理占用消防通道、斑马线、小街巷等违规停放车辆,确保主次干道和消防、医疗救援通道畅通,解决群众出行困难问题,推动“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公安部门提醒:
一是在城区公共区域(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等)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停车场内或相关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非划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停车。
二是在夜间8:00至次日早上7:00时段内允许停车的路段,停放期间不得妨碍消防、救护等抢险救援车辆正常通行。
三是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应按照车位指示箭头方向或按照道路通行方向靠右侧停放,在设有限时停车标志的停车区域停车,并按要求停放。
四是针对违停且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以及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的“僵尸车”,交警部门依法拖移,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消防、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拖移。
五是对在严管路段、人行横道、黄色网状线等区域违法停车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抄牌固定证据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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