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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培黎派出所副所长因伙同他人伪造、变造中专毕业证书被安宁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培黎派出所副所长因伙同他人伪造、变造中专毕业证书被安宁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个人简历:

李峰军,男,汉族,1976年4月生,陕西三原人,本科文化程度,1994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工作;

2007年11月至2014年1月,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银滩路派出所工作;

2014年1月至今,任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培黎派出所副所长。

非党代表、非人大代表、非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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