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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

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国庆”、“中秋”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城关区原工商局定西南路工商所所长王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9月,城关区原工商局对本系统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摸底,发现王伟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并向其反馈。王伟在办公室加放1张办公桌,虚报其办公室有2人办公,实际仅其一人使用。王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七里河区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七里河区人民医院违规向班子成员发放电话费补贴;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违规向中层干部发放行政职务岗位津贴,共计约26.96万元。2020年7月,党支部书记唐致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张立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杨志旭(已退休)受到降低退休待遇处理;院长李曜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副校长杨玉忠违规接受礼金问题。2020年4月,杨玉忠借为其亲属办理丧事,违规接受44名教职工礼金7400元。2020年7月,杨玉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接受的礼金已退还。

4.兰州高新区定远镇猪咀岭村党支部书记火泉水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火泉水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共宴客35桌,收受礼金1.36万元。2020年3月,火泉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暴露出个别单位和一些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漠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触碰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潜规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首责,开展多轮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查处、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持续形成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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