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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兰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有关问题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3、监督检查市管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情况。

4、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5、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及管理等工作。

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察委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行政投诉服务中心、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综合派驻纪检组、机关党委、廉政教育基地及信息中心等职能厅部室。

市纪委监察委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6人,其中行政人员112名,参公4人,离休1人,退休40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共兰州市纪委部门预算,包括:中共兰州市纪委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66.4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6.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4.02万元、教育支出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7万元。

1.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666.43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6.43元,占100%。

2.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6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43万元,占39.12%,项目支出2232万元,占60.8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6.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41.85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察委改革,新增专项业务经费及办公场所维修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纪检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244.02万元,基本支出1012.02万元,项目支出2232万元,占比68.80%,与2017年相比增加242.1万元,同比增加12.16%,原因是根据中央监察委体制改革方案,产生的监察委集中办公场所租赁及维修费用。

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5.30万元,占比0.14%,较上年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预算261.13万元,占比7.12%,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包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2.10万元,占比0.05%,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48.07万元,占比1.31%,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27.04万元,占比0.74%,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78.77万元,占比2.15%,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4.43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43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二是2018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改革,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金。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为117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为25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1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4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基本预算支出256.26万元,比 2017年增加26.63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新增综合派驻机构,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2018年专项预算经费项目支出223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42.1万元,同比增加12.16%,原因是根据中央监察委体制改革方案,产生的监察委集中办公场所租赁及维修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361.60万元,其中服务类458万元,货物类107.60万元,工程类796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委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中共兰州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中共兰州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明细表.xls



                                                               中共兰州市纪委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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