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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国资纪检监察组:聚焦制度建设 做实监督检查

    为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成果,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国资委系统作风建设。近期,在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市政府国资系统各纪检监察组织聚焦规章制度建设,强化国资系统作风领域监督检查。

    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市政府国资委系统实际,积极协助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制定《市政府国资委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坚持自我革命,加强督促检查等七个方面,共梳理2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国资系统党员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同时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监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向企业党委进行汇报,且每年进行一次通报。

    兰州供水集团纪委制订了《兰州城市供水集团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进一步激励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开创兰州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兰州热力集团公司制定了《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个层级管理人员请销假程序,要求分、子公司及内设部门正副职严格执行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因公、因私离开兰州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规范,按照要求填写《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离兰外出请假备案表》,并请示报告,且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细。” 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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