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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0】皋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020年以来,皋兰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精心谋划、周密安排、高位推进,有效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深入开展“两重”专项督查,强力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党内重点法规执行、生态环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六稳”“六保”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1轮次,下发督查通报2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整改问题138个,提醒约谈5人,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皋兰落地生根。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专起来抓”的六项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7次,制定下发《皋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持续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梳理制定小微权力清单4大类18项,建立相关配套制度13项,制作公示牌64个,开展宣传培训6场次,全县582名村干部备案亲属2807人,备案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229件。持续聚焦反馈问题整改,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调研督导、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督战队”作用,加强对各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完成整改。

强力推进“惩腐打伞”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对已办结的96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对线索受理、线索初核、立案查处、问题答复等各环节进行严格评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8件,其中,初核办结5件,正在核查1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同时,制定《皋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皋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政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扫黑除恶全覆盖监督网络,并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问题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机制等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建议函3份,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该县紧盯“四风”问题,坚持重要节点必查、临时突击抽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对全县县直部门单位、镇村开展明察暗访3轮次,督促整改问题13个,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0人。认真核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馈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个,告诫约谈3人,提醒约谈1人。结合实际制定《皋兰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7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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