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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0】榆中:36项小微权力清单扎牢“不能”的笼子

“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积宏在本人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亩,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40元;村委会原主任刘学友在本人名下虚报2.05亩,冒领1551.6元。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6月,榆中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为进一步织紧织细织密小微权力运行的“廉政防护网”,榆中县纪委监委结合县情实际,组织编制了乡村小微权力清单,梳理出村级决策事项、管理事项、服务事项、公开事项4大类36项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小微权力监督,让一把手权力始终晒在阳光下,减少村级一把手权力寻租机会。

同时,本着务实管用简便的原则,榆中县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绘制了36张权力运行流程图,从小到印章管理,大到工程建设,均明确了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着力扎牢村干部“不能”的“笼子”,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巩固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在决策事项方面,榆中县制定了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对行政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村级公益事业的举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村集体财产;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等,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两委”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切实让农村党员干部的行为处于常态监督之下,时刻提醒他们防微杜渐、廉洁履职、秉公用权。

在管理事项方面,榆中县通过认真梳理,列清了物资、服务采购及村级工程实施,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等“三资”管理权责事项;财务开支、现金支取、非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等财务管理权责事项;工、团、妇、民兵组织工作人员任用,综治、计生、安监、交管等其他工作人员使用涉及人事管理的权责事项;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党员管理权责事项;扶贫互助资金申请权责事项等,逐一明确每项村级管理事项的名称、责任主体,“能做什么、怎么去做”一目了然。

在服务事项和公开事项方面,榆中县分别列清了印章管理、户口迁入申请、分户申请、村民正常死亡销户申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生育登记服务、再生育审批、殡葬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等便民服务权责事项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村务权责事项,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更好为群众谋利益。

此外,在编制的小微权力清单中,榆中县把村干部的权力、服务村民的事项亮得清清楚楚,群众的事怎么办、去哪里办,村里的事如何办、怎么办明明白白。用图解流程的方式,更便于村干部和群众熟悉掌握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监督村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自榆中县“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以来,群众对“小微权力”事项相关问题的反映大幅下降,截至目前,共收到反映村社干部信访举报150件,较2019年同比下降20.2%。同时,行使“小微权力”的牵头部门通过不断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对“小微权力”执行进行对口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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