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以案警鉴│伙同他人骗取农业奖补资金128万的副局长栽了

“在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先后5次骗取国家草畜平衡奖补资金和人工种草奖补资金达128万余元……”今年4月,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里河区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赵凌辉骗取奖补资金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骗“上”骗“下” 只为侵吞国家补助资金

“最近区上决定下发2011至2015年度草畜平衡补奖资金……”2015年11月,一则七里河区政府准备发放农村草畜平衡奖补资金的消息,让时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的赵凌辉“怦然心动”,想到自己曾在八里镇担任副镇长近9年时间,又担任过该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在又负责分管国家奖补资金的发放工作,方方面面都很熟悉,何不在这上面做做文章?

说干就干。赵凌辉马上找到曾是八里镇镇政府临聘人员的毛建全,让其从镇上找来18户农户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交给自己。赵凌辉觉得这些还不够,自己又“亲自出马”找了7户,一共25户,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农户与单位的承包合同,在未按相关程序向乡镇下发通知、也未经村里推荐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将不符合奖补条件的这些农户纳入了发放范围。

2016年4月,38万余元的奖补资金发放到位后,赵凌辉指使毛建全从18户农户手中要回部分奖补资金,将其中的15万元占为己有。在其后的3年里,赵凌辉伙同毛建全采取同样手段,骗取补奖资金40余万元,赵凌辉侵吞了其中的17.5万元。

尝到甜头后的赵凌辉一发不可收拾,2016年,当得知区政府决定发放2011—2015年度“人工种草奖补资金”的消息后,他又将“黑手”伸向了这一项国家补助资金。

这一次,赵凌辉已经不满足于从农户身上掏小钱的“小打小闹”模式,而是与“好哥们”——兰州惠之民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何存军私下合谋,利用分管人工种草奖补资金发放的职务便利,由合作社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将原有1759.725亩人工种草面积虚报为10000亩,在上报、审核等关键环节上,赵凌辉一路“开绿灯”。最终,成功骗取国家奖补资金50万元。

奖补资金拨付后,何存军按照事先的约定,将其中的30万元交给了赵凌辉。

 顶风违纪 啥能挣钱就干啥

“其手段之赤裸、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发人深省。”这是赵凌辉案在查办完结后,七里河区纪委监委在该案警示教训通报里的一句话。

其实早在2012年,赵凌辉就已经与何存军开始“勾肩搭背”了。两人一起合伙做黄芪生意,一起入股公司,一起转让林场。

2014年8月,兰州惠之民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来,在听说某私人老板准备成立一家农林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后,赵凌辉找到何存军,表达了自己对这件事的“兴趣”。没过多长时间,经何存军介绍,赵凌辉与这名私人老板顺利相识,并经过几人共同商议,决定将惠之民合作社纳入将要成立的这家农林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甘肃禾禾农林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何存军占股25%,赵凌辉前妻周某占股25%。为了掩饰自己公职人员身份,赵凌辉授意前妻周某代其持有公司股份,周某仅为挂名股东,该公司股东会议及相关活动均由赵凌辉参加,公司会议记录及其他文件材料中出现的周某署名签字均由赵凌辉代签。为把事情做得更“圆满”,此后的2016年4月,赵凌辉向该公司仅转账7.5万元作为股金投资,就占有了该公司25%的股份。

除了千方百计入股公司赢利外,赵凌辉还挖空心思“找钱”。

“公司计划投资的滑雪场项目选址在你以前工作的镇上,你看能不能找找关系……”

“找关系没问题,但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禾禾公司计划在八里镇花寨子村某林场投资滑雪场项目,当已任禾禾公司总经理的何存军找到公司股东之一的赵凌辉,让其引荐相关负责人,并帮忙协调办理手续时,赵凌辉则称找关系需要钱,借机向何存军索要贿赂。

于是赵凌辉先将何存军介绍给该林场负责人认识,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林场占地范围内的村社“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最终,该林场以42万元的价格成功转让至禾禾公司名下,何存军为感谢赵凌辉,以转账方式送给赵凌辉好处费7万元。

“千锤百炼” 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

在一步一步“钱行”的路上,赵凌辉可谓是“千锤百炼”,把初心和使命、责任和担当、纪律和规矩统统抛之脑后,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把分管领域当成自己的“后花园”和“私人领地”,最终自食苦果,一步一步把自己送进了牢笼。

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赵凌辉曾两次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也曾被组织谈话“三进三出”,可他仍把组织的提醒当作耳旁风,依然我行我素,在处分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

“我所在的岗位,管理服务对象多,有些人在资金周转上难免会有困难,人家找我借钱,我就借了。” 赵凌辉所说的管理服务对象都是涉农口的种植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了和他搞好关系,多次向他进行借贷,而他通过高利放贷,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其中,有两位借贷人令人印象深刻。一位是该区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马某。马某在2015年因资金周转向赵凌辉借款50万元,赵凌辉按照20%的年息收取利息,从中获利10万元。2018年3月和7月,马某又分两次向赵凌辉借款40万元,仍按照20%的年息收取利息。另一位是该区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张某在2015年7月和9月分两次向赵凌辉借款47万元,1年到期后归还本金及利息54.65万元,赵凌辉从中获取利息7.65万元。

赵凌辉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合作社为什么向他借款,他在通过借贷来获取大额回报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了“另类”的出借。

2019年6月,在接到审计移交关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问题的线索后,七里河区纪委监委立即组成专案组,对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发现赵凌辉、何存军、毛建全存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随即对赵凌辉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时,将群众信访举报和市纪委监委转办的反映赵凌辉有关问题线索合并查处。

2019年10月17日,七里河区监委对赵凌辉采取留置措施;12月9日,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赵凌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赵凌辉、毛建全、何存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铁的事实证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权力套利最终只会把自己套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一尺,案中人之所以一步步走上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的不归路,根本原因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思想上结了疙瘩、出了裂缝,导致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摆在突出位置,锚定主攻方向,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对扶贫领域用权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为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兰纪轩)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