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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

自兰州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五个重点”,聚焦“靶向”精准发力,为建设兰州公安铁军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

突出政治引领,拧好对党忠诚的“总开关”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把牢教育整顿主题,牵头组建3个政治督察组,聚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采取“一拖二”式,对6家单位开展政治督察,严查“两面人”,严“伪忠诚”,严打“小圈子”,进一步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优选2名干部分别派驻到监管交警支队担任纪检监察专员,驻点精准督导,及时准确掌握被监督单位的管理漏洞、廉政风险,督促其切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

突出深挖根治,撒好顽瘴痼疾的“除草剂”

该组聚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取保候审以及部门警种“靠山吃山”、权力寻租、乱收滥罚、管理缺失、执法不严、监督乏力等顽瘴痼疾,通过牵头制定《“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实施方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方案》,向5个方面的42项顽瘴痼疾发起“大决战”,同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该组还制定了《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实施细则》,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成立联合专班,对基层形式主义进行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治,形成精准排摸—靶向施策—建章立制—监督问效“四步走”工作机制,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深化。目前,派出所报表由2019年的11类11份精简至9类9份,精减比例达18%。

突出刀刃向内,好监督执纪的“问责剑”

该组围绕黑恶案件“过筛”、问题线索“清零”、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坚持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不放过,对背后腐败没查清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不放过,截至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592条,办结率为97.80%。立案查处扫黑除恶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28案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11人、诫勉谈话21人,移送纪委监委7人。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严守党纪党规、警纪警规”专项教育,组织对民警辅警违纪违法线索开展大梳理、大排查、大起底,从严从紧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对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一律从快查处、倒查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自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公安民辅警18案20人,其中驻局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调查9案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案30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组织处理5人,对8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突出以案明纪,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先后5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民警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实名通报,并责令发生问题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检讨发言。同时,持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先后组织开展20余次廉政讲座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强化对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上缴不当所得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欺瞒组织、不如实讲清问题,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突出长效常治,织好同心合力的“监督网”

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构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的意见》,就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有效统筹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信访、办公指挥、政工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贯通起来,形成闭环式运行,做出进一步部署,真正把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队伍管理的各方面、警务活动的全过程、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实现监督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并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通报移送、研判会商、协作配合、问责追究、整改落实、结果运用机制等7个方面,形成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同时,把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统筹,从重点环节入手,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扎紧监督管理的“篱笆”;牵头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并把廉政档案作为日常监督的一个有效载体加强运用效果。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和鼓励担当作为结合,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宽容民警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努力营造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民警,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核查涉嫌诬告陷害人员1人,为1名同志澄清不实举报并予以正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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