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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皋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皋兰县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正式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严肃认真、有序有效地推进整改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站位认识和实措施整改相结合,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县当前最重要、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从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推动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深化认识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前提。8月30日、10月11日、10月16日、11月12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甘肃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皋兰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皋兰县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董文武同志的讲话》等重要内容。以党内正式文件印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苏克俭同志在巡视皋兰县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皋兰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皋兰县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董文武同志的讲话》以及县委书记尤占海同志在巡视工作动员会和巡视意见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通过学习,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充分认识了巡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四个服从”的具体行动,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从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从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整改措施、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坚持把谋划好、安排好、部署好作为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基础。省委巡视组8月27日初步反馈意见后,8月30日及时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会议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围绕“谁来牵头整改、谁来负责整改、如何深入整改、达到什么成效、怎样确保实效”等关键环节,明确了“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各常委和党员副县长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将反馈问题分解交办各常委、党员副县长抓好整改落实。10月16日,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对初步意见反馈后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内容全面、措施有力、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时限科学”的整改思路和从快、从实、从细、从严的整改要求,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有成效地进行。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7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交办会议1次,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议题11个,切实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路径、整改要求。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分解交办和整改落实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对皋兰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的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8个,对整改落实各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系统的安排部署。

(三)坚持标准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坚持把制定科学合理、全面深入、具体有效的整改方案作为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环节。8月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初步反馈巡视意见后,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析细化,根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将17个问题表现、58个具体问题分解交办县委各常委、党员副县长牵头负责整改。县委各常委、党员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研究,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要求,进一步明确每一个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中共皋兰县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反馈的17个问题表现、58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成效目标、整改时限,并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问效、加强请示汇报等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做到对反馈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具体、务实管用、可操作、可量化、可执行、可检查、可评估。方案经过反复修改,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报送省委巡视办审定通过后,及时印发给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

(四)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深入整改。坚持把深挖问题根源作为推动问题深入整改的重要手段。根据巡视要求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规定,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巡视反馈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深入整改。为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严格按照专题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材料各环节要求,进行了扎实细致的准备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巡视反馈意见等内容,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83条。按照“四个必谈”的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216人次。认真撰写和修改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对照检查触及问题实质、触动思想灵魂,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11月15日,组织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苟海龙同志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并指导了会议。各常委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的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自身上找原因,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症结,从工作中找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对照、深入彻底的分析,切实刨根究底、触及思想灵魂,达到了聚焦问题、强化认识、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会后,县委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了《中共皋兰县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60条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各常委也制定了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既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了自身存在问题,又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了问题整改的举措,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动问题高质量、高标准整改。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常委、党员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党委书记和县属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等工作。靠实落细工作责任,既充分发挥县委在整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各常委、党员副县长在整改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也充分发挥责任部门的职能作用,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县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反馈问题,安排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各常委、党员副县长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性召集分管部门研究整改事宜,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完善整改措施,经常性带队检查指导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指导、抓协调、抓调度、抓推进、抓督查,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整改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及时部署工作,采取有力举措,积极主动推动整改。

(六)突出立行立改,注重方式方法。坚持把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率作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关键。坚持分类精准整改,对58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即知即改的问题24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的问题7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12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1年内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15个。对即知即改的问题,迅速整改,不等不靠,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及早着手,统筹协调,综合解决,确保按期整改完毕;对短期内难以全面彻底整改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领导牵头,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分批分期解决到位。目前,巡视反馈梳理的5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34个,整改率达58.6%。坚持统筹全面整改,在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紧盯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发现问题和省委巡视组非巡视受理范围内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线索的整改和办理工作。目前,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发现的5个问题已整改2个。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非巡视受理范围的29件信访件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17件,已核查办理7件,正在办理5件;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核查办理1件,正在办理1件。市委巡察反馈的139个问题已整改139个;市委巡察反馈的103个问题线索,其中立案调查5件(已办结4件),问责处理3件,初核了结54件,正在核查41件。坚持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整改要求,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办整改督办函指出的问题,对阶段性整改报告中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梳理分析,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成效是否明显长效,看责任是否靠实落实,看机制是否健全完善,逐项查找不足短板,健全完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往深里改、往实里改、往细里改、往严里改。同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专题约谈会议,针对省委巡视整改督办函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向涉及相关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传导压力,对督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七)注重建章立制,坚持跟踪问效。坚持把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围绕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建立健全了相关运行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建立落实每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的制度,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动问题有序有力有效整改。建立落实分阶段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的机制,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充分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建立落实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倒逼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探索制定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动力。先后建立和修订完善了《皋兰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皋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19项县级层面的制度和《皋兰县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皋兰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等95项镇、部门层面的制度,正在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另一方面,树立真督实查的鲜明导向,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分类划分、明确时限、定期督查,制定并印发落实了《中共皋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抽调县委督查室、县“转改办”5名干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重点督查了25个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7份,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资料欠缺不规整、问责约谈不到位的6个责任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坚持即知即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从快从实从严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

 截至12月15日,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7个方面的问题表现,均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梳理的5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34个,整改完成率58.6%。其中,即知即改的问题24个,已整改到位24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的问题7个,已整改到位7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建立长效机制的1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1年内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15个,均在有序有力有效整改。

(一)政治建设有欠缺,党的领导存在弱化倾向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健全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了县委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10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学习相关内容,县委常委利用业余时间经常性进行自学。今年已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搭建了党建知识推送平台,每天向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送党建知识1-2条,目前已累计推送7300余条。全县各级党组织修订完善了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主题党日、交流研讨、学习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将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10月份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共开展集中学习289次,研讨交流65次,知识竞赛14次,观看政论片45次;开展知识测试60次1387人,总体合格率达97.5%。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党校专题培训、新任干部培训、科级干部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的必修课,做到培训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各类培训28期,培训干部2700多人次。其中,10月份以来,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80人次。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落实情况,全县各党委、党组共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78次,督促整改问题578个。县委组织部成立了5个督查组、县委宣传部成立了3个督查组,分别在督查基层党建工作和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中,通过谈话了解、随机抽查、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全县学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全县360余名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闭卷考试。四是加大调研力度。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三联系”、县级干部联镇包村等制度,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统筹谋划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皋兰落地生根。今年已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2项。10月份以来,全体县级领导共开展调查研究52次,形成调研报告17篇,调研中协调解决问题23个。五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个别为民兴办实事项目拆迁工作没有完成的问题,开展告诫约谈6人次,东湖公园项目涉及征拆任务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石洞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拆工作全面完成,安置楼完成主体封顶,二期项目完成征拆1191户,取得了积极进展。针对九合镇没有按批复要求将镇政府驻地迁至九合村的问题,已上报《关于迁址重建九合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请示》,市政府提出按照新建项目立项报批的意见。通过整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入脑入心、真信真懂、真学真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2.关于“对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回头看”。 制定落实了《皋兰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方案》,于11月份组织各镇党委进行了新一轮“回头看”,对全县57个村的482名“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联审,排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成员5名,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留党察看1年处分1人。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皋兰县农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联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村“两委”班子人选基本条件、负面清单和联审方式、联审内容、联审要求等,切实把好村“两委”班子人选的条件关和质量关。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村“两委”换届时,将一些有违法违纪案底的人员选任为村干部的问题,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免职和除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告诫约谈6人;2018年3月,已对有违纪违法案底的黑石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予以免职和除名。2017年9月,县公安机关已对吸食毒品的九合镇某村村委会原主任进行了强制隔离戒毒;2017年11月,九合镇重新组织选举产生了该村村委会主任。通过整改,进一步明确了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的条件和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也进一步增强了对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从严审核把关的责任感。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各部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意识形态专业知识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举办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各镇、各部门新闻发言人100余人次。11月底至12月初,在全县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结合督查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皋兰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暂行)》《皋兰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等15项制度,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理论武装工作、对内对外宣传、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完善了意识形态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了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网信办仍未组建到位的问题,制定了《中共皋兰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和设立网信办的相关报告,待全县机构改革时设立县委网信办。针对县直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对4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督促4个单位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不够突出方面

 4.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存在带病提拔干部”的问题。一是学习政策规定。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全县组织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干部选任的原则、政策、规定、标准和程序。二是严格选任标准。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大力选拔任用“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的优秀干部,提高干部选任的精准度,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落实了《皋兰县县管干部任职前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实施办法》和《皋兰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实施细则(试行)》,重新修订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整理、查(借)阅等9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受理查核工作办法》《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了干部档案审核管理,加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有效监督,为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完善干部档案。更新了1-11月份干部“负面信息”电子档案,收集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政法综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不力受到问责处分等信息68份;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2名干部考察前涉嫌档案造假的问题,经核查,问题在考察推荐之前已处理到位。针对任命2名有信访举报干部的问题,经核查,任命的2名干部分别属于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均不是转任重要岗位和提拔使用情形。针对在2015年中组部安排部署的专项审核中审核把关不严、干部档案不齐全不规范、“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制定落实了《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回头看”,补充完善缺失的档案材料36份,重新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3人;选派2名干部参加了全市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了管档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整改,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了干部选任的政治标准,干部选任的程序进一步科学、规范,选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肃、有力,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5.关于“岗位空缺、专业人才缺乏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全面分析研判。已对全县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空缺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和分析研判,建立了《皋兰县科级领导职务空缺工作台账》和《皋兰县非领导职务空缺工作台账》,下一步有序解决岗位空缺问题。正在组织开展全县急需紧缺专业干部人才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全县专业干部人才招录计划,着眼长远和全局做好急需紧缺干部人才招录工作,不断解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今年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9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皋兰县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培育引进专业人才的措施办法和工作机制,着眼于今后3-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需要,统筹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全县科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分别空缺55名和77名的问题,在全面摸底核实、分析研判和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下一步有序做好配备工作。针对现有科级干部第一学历普遍较低的问题,10月份以来,举办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80多人;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干部2700多人次。选派了63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天津东丽区开展对口交流学习,选派了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锻炼,进一步增强了专业能力。针对专业型领导人才缺乏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对全县2600多名专业技术干部进行了全面排摸,计划建立50人左右的专业化优秀干部信息数据库。通过整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培育引进专业人才的办法措施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取得了积极进展,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不断提升。

(三)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不到位,党的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是转变工作理念。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既抓业务更抓党建,既抓工作更抓思想,既管好事更管好人,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制定落实了《皋兰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靠实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强化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印发了《关于近期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安排意见》,对全县各领域党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健全落实县委常委、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基层党组织制度,10月份以来,县委常委、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调研指导和工作分析52次,协调解决问题23个。制定落实《皋兰县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例会制度》,各镇党委和县属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每月至少召开1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例会,推动各级党组织将基层党建工作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五是开展督查指导。重点围绕党建目标责任书落实等10个方面的任务,成立5个督查组,督查党组织46个,下发问题清单46个,反馈各类问题174个,跟进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六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4个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已对4个党组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督促各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了党建工作,并通过建立责任清单、配备党建专干、细化分解党建任务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整改,全县各级党组织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抓党建的责任进一步靠实,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7.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查表》,成立5个督查组深入各领域党组织开展集中督查,下发问题清单46个,反馈各类问题174个,持续跟进做好整改落实。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皋兰县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促使党员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重点内容,依托甘肃党员教育智慧云、“先锋讲堂”等平台,采取党课辅导学、研讨交流学、对照检查学、考核测试学等督学促学考学方式,不断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在焦裕禄干部学院举办了3期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两强两争”活动和“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主题实践活动,表彰全县脱贫攻坚“红旗党组织”4个、“先锋战士”5名,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向廖俊波、柴生芳等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引导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强的问题,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的党性体检,严格落实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善于担当的政治本领。针对部分党组(支部)软弱涣散、弄虚作假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已对存在问题的党组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督促其切实履行责任,从严整改问题;严格落实《皋兰县2018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2018年度1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和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自查工作,责令没有按照规定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党组重新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责令该党组所属的3个党支部重新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针对农村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措施不力、缺乏活力的问题,各镇党委告诫约谈村党组织书记48名,并督促村党组织对55名长期不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农村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各村党组织充分依托“先锋讲堂”等平台,采取开展主题党日、研讨交流、党课辅导、新媒体互动、督查指导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整改,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担当意识、吃苦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推动了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8.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举办了1期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和1期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对全县各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57名村党组织书记、57名村委会主任、26名第一书记和26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了镇村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力量。通过成立6个农村党建工作指导队、健全完善镇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抓村党组织制度、选优配强村第一书记、在57个村分别建立村干部后备干部人才库和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人才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三是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了“党员基本情况大排摸”活动,详细摸清各领域流动党员底数,建立健全了全县流动党员信息库,督促各党组织采取定向联系、结对帮扶、信件寄送、微信传送学习资料、督促转接组织关系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县57个村均设立了无职党员服务岗、监督岗等10个岗位,并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主动认领岗位,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主力军。五是强化整顿转化。建立健全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抓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完成了2018年度确定的1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和检查验收工作。六是强化问题整改。已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4个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及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针对某村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采取集中学习、观看专题片、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党员管理教育;投资73万元建成村级活动场所,制定了村发展方案,全面完成村党支部整顿转化工作。针对忠和镇某村党组织在109国道征拆中作用缺失的问题,督促村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全力支持征拆工作,目前,已开展集中政策宣传4轮次,入户走访113人次,排查信访问题9件,协调解决问题9件,化解矛盾纠纷3起,解决群众诉求5件,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8户。针对什川镇、九合镇和水阜镇一些村级资料中普遍没有组织党员学习新党章记录的问题,相关镇党委已督促指导所辖各党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各村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和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等基本制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举办了党员管理业务培训班,制定落实了《皋兰县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各党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逐人逐档进行了调研排查,排查整改问题45个;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皋兰县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严把发展党员各环节关口,2018年按标准按程序按要求发展党员136名。通过整改,强化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9.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皋兰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切实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持续整顿干部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各单位考勤制度落实、外出请假报备、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发督查反馈单69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深入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督查活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6个镇、57个县属一级单位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12个单位已责令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精简文件会议。严格落实年度发文计划、前置审核机制和会议计划管理、归口审核报批等制度,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10月份以来,县委发文16份,同比下降46.7%;县政府发文64份,同比下降6%;县委办发文4份,同比下降73.3%;县政府办发文4份,同比持平;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23个;全县6个镇和66个部门均使用协同办公系统传输文件,文件办理实效明显增强。对12个会议合并套开为5个会议,会议时间均控制在半天以内;健全落实了“无会周”制度,11月份第4周未安排召开全县性会议。全县会议和文件数量明显减少,为各级领导干部腾出了更多时间抓工作落实。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县法院领导干部、皋兰一中班子成员等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5人次、告诫约谈19人次,已腾退、改造办公用房28间,现已全部符合标准要求。针对皋兰一中违规发放超工作量补助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1人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3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已对74750元补助上缴县纪委财政专户。针对县法院干部上班迟到的问题,对正式职工告诫约谈11人次,对其余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县法院进一步完善落实了《考勤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针对金沙村非法采矿挖砂整改问责等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已于8月份调查处理到位,给予党内警告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警告政务处分4人次;开展了金沙村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再未发生非法采砂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落具体,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没有靠实,一些领域廉政风险较大方面

 10.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压力传导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习制度,10月份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组织学习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内容11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自学制度,撰写心得体会22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重点内容编印下发了学习资料,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搞清“主体责任是什么、主体责任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0月份以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开展集体学习205次。二是强化安排部署。10月份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研究管党治党具体事项8项;在全县性大会上安排部署管党治党工作2次。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以正式文件报送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市上督查反馈和县上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报告,对报告中整改措施不清晰、不具体,整改成效大而空的,要求有关党组织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重新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均按要求上报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半年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四是强化约谈提醒。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党组织书记先后告诫约谈45人次、提醒约谈4人次,在指明问题症结、提出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管党治党工作教方法、压担子、提要求、传压力,进一步督促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召开县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具体要求、方式方法、重点任务,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均对分管领域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约谈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共开展约谈480多人次,其中县委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234人次。五是强化培训指导。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为契机,在约谈时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要求、重点工作等相关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了管党治党的紧迫性、主动性、积极性。注重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党组织着眼管根本、管长远,梳理健全管党治党有关制度。10月份以来,县级层面建立健全《中共皋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管党治党方面的制度4个;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健全梳理管党治党方面的制度87个。通过整改,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进一步靠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10月份以来,先后召开8次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听取案件查办情况、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提高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廉政防控。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762份,建立村社干部廉政档案,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重大事项报告表、廉洁自律报告表等廉政档案的台账式、动态化管理,切实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廉政谈话、任职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实施经常性、常态化监督,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加强对接沟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办等部门的协作协调、互通互融、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亮剑执纪。五是坚持纪在法前。进一步强化了案件查办力度,对反映各种问题的信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处理。10月份以来,共受理信访件28件,已办结3件;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要求,对8名涉嫌犯罪的党员在司法机关处理之前作出党纪处分。六是深入开展巡察。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选优配强了巡察工作人员。下发了《中共皋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文件3个,对6家单位进行了政治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七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石洞镇中堡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对中堡村党组织原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已主动退回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共计16800元。针对部分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已对石洞镇、什川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并督促抓好整改,目前6个镇的纪检监察人员都没有兼任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通过整改,县纪检监委和各镇纪委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12.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法治观念。把与招商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内容,10月份以来先后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规范招商程序。进一步改进完善了招商引资流程,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均按照前期审核、现场选址、召开专家会议评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流程进行把关。制定了《皋兰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工作制度》,对每一个招商引资项目都从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10个方面进行重点审定,切实提高了项目引进质量。三是规范合同起草。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合同起草、法制审查和签订程序,不断增强了合同的合法性和科学性。针对意向性项目,起草的合同初稿,经县经合局初核、县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镇以及县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复核后,由县政府审核正式签订合同,确保了项目合同合法合规、严谨有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对相关项目合同条款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四是全面梳理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对2009年以来的在建项目合同进行了“回头看”式梳理,重点审查了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执行力。2009年至今,共引进项目216个,其中合法合规的合同165个,解除的合同33个,对不符合城乡规划、违规约定条款的10个合同已停止执行违规条款,并向投资商做了解释说明;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2个项目,将对有关规划进行调整;对2个项目完成清算后解除合同;对签订后无法实施的4个项目,已依法依约解除合同。五是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协调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县级领导共联系重大项目74个、有意向投资商11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个、限额以上商业企业50个。截至目前,收集发现问题87个,已协调解决了海达汽车交易市场项目办理防洪评估报告、丰树物流园工商注册等44个问题。六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10个具体问题,已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告诫约谈。其中,关于1个项目停工至今的问题,通过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目前项目已继续推进;关于韩家井工业园开发项目、北龙口项目的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关于九合园区的规划与兰州市四版规划批复相矛盾的问题,正在组织编制《九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2个项目环保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已督促落实;关于一些单位在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严格落实招投标各项规定和制度及“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流程。下发了《关于重新排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重新排查风险点821个,新增风险岗位309个,制定防控措施1018条,有效防范了廉洁风险;关于皋兰县教育系统56.6%的项目由一家公司承建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督促县教育局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推动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关于县扶贫办、农办、公路局管理的一些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已对近年来扶贫办管理的209个项目、县委农办管理的185个项目、公路局管理的46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均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但也存在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关于小微企业补助资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对2013年、2014年扶持的389户初创小微企业深入开展了“回头看”,未发现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等行为。通过整改,全县各镇各部门招商引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程序进一步规范。

 13.关于“违反财经制度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财经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切实维护了良好财经秩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述纪述廉述作风等廉洁从政制度,有效规范了“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加强指导管理。认真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培训、在线咨询、主动联络等方式,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升了全县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启动甘肃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办理业务,形成银行柜面、自助设备、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撑的缴费渠道和“7×24小时”在线缴款服务,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实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督促128个预算单位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在此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县64个一级单位和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发生。通过检查,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四是加大审计力度。组织开展了7个经济责任项目审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越权减免、缓收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开具票据和使用非法定票据等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五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皋兰一中收取试卷费48万元没有纳入校财务统一核算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政务记过处分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结余的11.13万元已上缴县财政。针对水阜镇砂岗村先后两次用现金支付渠道维修款42万元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并督促水阜镇严格落实“村财镇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监督和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各村财务管理工作。针对什川镇惠农财政补贴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给予警告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问责1人、告诫约谈2人,目前151386.62元利息收入已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通过整改,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严格落实了财经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规范了财务行为,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六)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扶贫领域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4.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了《皋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皋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皋兰县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皋兰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县级审核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扶贫资金运行流程,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及时支付资金。每月安排专人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督促指导各镇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拨付扶贫资金。目前已支付14768.4万元,支付率达到95.4%。三是深入开展“回头看”。对2015年至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开展了“回头看”,重点对到户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产业项目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未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违法违规等问题。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精准施策,严格扶贫资金投向,合理配置项目资金,着力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水、电、路、房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确保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当年发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到户资金占扶贫专项资金的72.6%,产业扶贫资金占到户资金的80%以上。推动乡镇报账实现“直通车”,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有效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五是建立资金筹措机制。制定印发了《皋兰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按照“统筹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县级财政配套和整合涉农资金5192万元,捆绑解决了资金投入少的突出问题。六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石洞镇某村原村主任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的问题,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了村委会主任职务,已没收违纪违法资金66175.6元。通过整改,建立了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强化了对扶贫资金的长效监管,确保了扶贫专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15.关于“确定低保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规范健全相关制度。组织县镇两级低保专干认真学习了农村低保救助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低保救助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了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定期核查报告、有效期管理等制度,推动低保评定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目前,已落实全县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218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清查整顿。成立了农村低保领域问题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全县各村深入开展了农村低保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共排查农村低保2733户6825人,新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3户235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1户312人,调整变更75户204人,有效纠正了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三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每半年对全县低保对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低保对象认定、确定精准。积极协调市上开通了皋兰县城乡低保信息核查系统,分期分批对全县低保户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核查低保700户1801人,筛选比对疑点信息62条,审核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18户55人。四是强化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入户走访和调查、分散供养对象定期走访探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台账式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进出有序、适时调整。10月份以来,对全县申请上报的111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新纳入93户235人,对不符合条件的18户不予审批纳入。五是加强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25名,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六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石洞镇丰水村一社一村民多领低保金、什川镇接官亭村村支书为其母亲违规办理低保、九合镇中心村村支书落实低保政策优亲厚友等问题,已对存在违规问题的石洞镇、什川镇、九合镇的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了告诫约谈,对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对涉及违纪违规的人员严肃进行了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2人次,记过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警告政务处分1人次,告诫约谈6人次。同时,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5510元。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福利保”等各种违规问题,促使低保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16.关于“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向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发放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200册,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严格管理扶贫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各镇分管副镇长、扶贫专干集中学习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管理、结算、报账等环节需要把握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的能力。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县扶贫办会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2015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排查。经排查,2015年以来实施的209个扶贫项目未发现违反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问题,项目建设均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修订完善了《皋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皋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皋兰县项目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了《皋兰县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皋兰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流程,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形成了项目建设制度化、系统化的管理机制。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在镇政府、村委会、人口居住较多的自然村增设公示公告栏46个,对项目实施内容、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开通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热线0931-5786356,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扶贫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违纪线索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机构,目前接到群众来电12次,全部为咨询电话,没有接到举报事项。五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水阜镇砂岗村“一事一议”项目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对水阜镇2015年以来实施的37项“一事一议”项目逐一进行了自查复验,查摆并整改问题13个。针对什川镇上车村大水门农田保护及渠道整修项目先开工、后招标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经核查,该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工程施工合同时间系误写,已签订补充协议并进行了更正,什川镇已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34个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并整改了2个问题。针对石洞镇庄子坪村、魏家庄村部分危房改造户照片造假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经核实,两个危房改造户照片存在问题均系遗失危房改造前房屋照片而造成,但确实都符合条件,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石洞镇对2014以来共166户享受过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进行了全面“回头看”,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和不符合相关程序标准的问题。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扶贫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流程,扶贫项目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和成效进一步提升。

(七)省委上一轮巡视整改部分不到位方面

 17.关于“省委上一轮巡视整改部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和监督责任落实还有不足”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前面已通报。

 针对“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和镇纪委日常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强化对各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信访件的核查落实,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按照规定及时查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0月份以来,共受理信访件28件,已办结3件,对8名涉嫌犯罪的党员在司法机关处理之前作出党纪处分。二是强化巡察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皋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中共皋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安排县委巡察办对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等6家单位开展了为期1个月左右的政治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巡察延伸到了村一级,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加强基层廉政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等工作,通过组织村党支部集体学习、开设廉政讲堂、搭建廉政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对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教育,重点加强警示教育,选取一些村干部腐败典型案例,用近年来村级发生的案件,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四是加大基层反腐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7名村干部进行了处置,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五是加大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皋兰县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皋兰县村(居)务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农村党务、村务、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方式、时限要求,在村(居)委会所在地、200人以上的自然村和人口聚集地设置固定公示栏,突出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村级财务、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针对“担当精神不足推责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思想教育。10月份以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4次,参学416人次;各镇党委、县属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共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78次,督查反馈问题共604个,已督促整改578个。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落实《皋兰县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干部教育培训。10月份以来,开展教育培训17场次,培训干部5148人次;选派93名县科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次;督促全县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网络课程,全面完成了2018年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学习任务,进一步填补了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增强了干部担当精神和工作能力。三是细化工作任务。将县委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要点、全县党建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94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目前完成89项并不断巩固提升,正在推进5项。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10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在包抓镇和分管联系单位开展工作38次,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22个。四是整改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督促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深入查摆整改担当不够、作为不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目前,县委常委会班子查摆的14个问题已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查摆的57个问题已整改54个,正在整改3个;全县查摆的5572个问题已整改5147个,正在整改425个。五是强化压力传导。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通过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共开展约谈480多人次,其中县委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234人次;10月份以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共开展约谈183次。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10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共开展督查19次,督查发现问题30个,已督促整改问题22个。六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注重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一线培育锻炼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了干部的担当精神。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针对“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引导。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分管联系镇和部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践行严实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新华社文章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促进作风明显转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七破七立”,深刻查摆、剖析根源,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截至目前,各级班子查摆整改问题343条,各级班子成员查摆整改问题883条,各级干部查摆整改问题2157条。二是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落实《中共皋兰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凡是重大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从源头上进一步杜绝了形式主义。三是改进文风会风。精文减会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办法进一步有效落实,达到了少开会、开短会、高质量开会和少发文、发短文、高质量发文的目标。四是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三联系”、县级干部联镇包村等制度,严格按照《2018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建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统筹谋划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已完成重点调研课题21个,提出对策建议100余条。10月份以来,县级领导共开展调研52次,完成调研报告17篇,协调解决问题23个。五是强化示范引领。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企业和项目发展难题44个,正在协调解决43个。六是从严督查问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10月份以来,共开展督查19次,督查单位116个,督查反馈问题30个,已督促整改问题22个。通过整改,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政风会风明显好转,全县广大干部努力做到谋划实、推进实、作风实、效果实,形成了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八)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方面

 省委第一巡视组先后移交核查线索42件。目前,已初核42件,初核率100%;初核转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科级6人,科级以下8人。诫勉谈话7人,告诫约谈8人,告诫约谈、组织调整1人,提醒约谈3人。

 三、坚持整改问题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确保把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松、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有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反馈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可量化、可跟进、可考核的督学促学考学措施,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析预判、舆情监控、责任落实等措施办法,下功夫解决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坚持政治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目标,抓好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突出政治标准抓选任,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作为首要条件,大力选拔任用“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的优秀干部,完善干部选任流程,规范选任各个环节,提高干部选任的精准度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突出能力素质抓培育,围绕增强干部“八种本领”,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力培养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专业型、复合型干部队伍。着眼事业长远发展,研究制定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制度机制,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磨砺锻炼,促进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改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突出急需紧缺抓引进,围绕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着眼于稳住本土人才、用好现有人才、吸引紧缺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序有效做好紧缺专业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才引进,不断为干部队伍注入活力。

(三)坚持大抓基层,统筹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从严从实抓党建,努力把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紧紧围绕“党建谁来抓”,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靠实县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靠实责任,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紧紧围绕“党建抓什么”,坚持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基础,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引领,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紧紧围绕“党建怎么抓”,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指导队的作用,分类分层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培养革命化、专业化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紧紧围绕“党建抓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考评促工作落实,确保把基层党建抓实抓细抓严。

(四)坚持廉洁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体系,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坚持示范引领,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讲短话、开短会,带头守纪律、树新风,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带动干部作风持续不断向好。坚持细化措施,通过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管出干部的好习惯、好作风、好成效。坚持从严管理,持续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和创造力,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坚持从严从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既全面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有针对性、操作性、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注重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努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案件查办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六)巩固脱贫成效,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不动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着力做好“巩固”文章,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继续统筹各级帮扶力量,进一步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大力帮助未脱贫人口尽快实现脱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效。着力做好“提升”文章,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持做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配合、有机衔接互动,制定落实乡村振兴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实施。着力做好“补短板”文章,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找准不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七)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解决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思想,围绕省委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适时安排部署,紧盯进展情况,压实整改责任,创新整改思路,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推动问题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土地整理开发、信访积案等历史遗留问题再梳理、再研究、再谋划、再化解,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一张蓝图绘到底,也根据实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努力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八)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工作始终,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检验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全面、改彻底。对于还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谋划、理清思路举措、明确目标靶向、统筹安排部署、解决问题困难、注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整治问题背后的“思想病”和深层次的问题,推动问题有力有序、扎实有效、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以巡视整改工作为有利契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在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从严治党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1-5785990;邮政编码:730299;通讯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县委办公室609房间;电子邮箱:glxwb4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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