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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日,兰州市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1.永登县七山乡官川村文书闫承珍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永登县七山乡官川村文书闫承珍违规享受2016年农村低保金1.2465万元,违反党的工作纪律。2018年7月,闫承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2.皋兰县黑石镇三和村原党支部书记袁维盛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袁维盛在担任皋兰县黑石镇三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黑石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0.4万元;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0.64万元,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资产1.4万元。同时,袁维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袁维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3.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上果园村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问题。2011年6月,时任西果园镇上果园村党支部书记钟铭华、村委会主任王晓仁,未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将上果园村5亩荒滩地以2亩的面积低价承包给王晓仁的远房亲戚。村委会未收到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费,且存在合同造假行为。2018年8月,钟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晓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案例反映出,还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仍不管不顾、顶风违纪,向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伸黑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直接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中汲取教训,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别要围绕资金拨付、项目备案、信贷监管、行业扶贫政策落地等环节,深入排查权力运行关键点和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持续开展整治查纠工作,不断督促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